| 宿松县商务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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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25 15:36 文章来源:宿松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公司、中心、加油站(点)、超市:
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,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,特就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高度重视,周密安排,确保安全万无一失。
各单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观念,切实加强领导,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,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,细化并落实各环节、各岗位的安全责任,对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重点部位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,坚决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。
二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
各单位要在国庆节前认真组织安全工作的自排自查,彻底清除各类安全隐患。
1、商属各公司要加强对出租店面的安全检查工作,做好防火防盗措施,对各类危房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,隐患排除前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居住。食品公司要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进行检查,确保安全生产和肉食品安全。
2、农贸市场、大型超市等商贸经营单位,要认真查找安全隐患,各类必要的消防设施要购置齐全,并定期检查、维护、保持完好状态,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保持通畅,应急照明装置保持完好,各种安全标志齐全、醒目,确保停电后,人员快速有序疏散。商贸企业开展各类展销、促销活动,要严格遵守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。
3、各加油站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,站内设施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,达不到的立即整改,各类消防设施必须齐全,并要认真检查,保持完好状态,同时要吸取汇口镇张月村“8.22”大灾的教训,不违规作业。加油点不得超范围经营汽油。严格控制灌装零售,凡购买单位或个人要出示所在系统或村(居)委会的购买证照,加油站要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的所有系统、本人姓名、居民身份证号码、住址、购买数量、用途等情况。
三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班,确保信息畅通。
各单位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,落实值班和负责同志带班制度,严格岗位责任制。值班、带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,不得擅离岗位,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运转,要做到联络畅通、通信无阻,单位主要负责人手机要二十四小时开通,一旦发生紧急情况,要及时报告,妥善处置。
节前局将组织人员对所属系统、加油站、大型超市的安全进行一次检查。请各单位将国庆期间值班名单于9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九年九月二十一日
抄报:县政府办。
抄送:安委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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